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神木市、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机动车检验机构:
根据原省质监局《关于对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进行资格考核的通知》(陕质监认〔2018〕13 号)要求,现将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新增授权签字人资格考试成绩 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详见附件。
二、授权签字人资格审查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RB/ T218-2017)等要求,对新增授权签字人的申请资格(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核把关;对经省局 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新增授权签字人,必要时资质认定部门或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对新增授权签字人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面试考核。
三、考试结果的运用。本次理论考试成绩合格,且申请资格符合要求、面试考试成 绩合格(适用时)的新增授权签字人,经资质认定部门审核通过并批准后,方可在相应授权领域开展工作。
关于12月份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资格考试成绩的通知.pdf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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