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分装)生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7〕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9年12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至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由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一并上报。
电话:0451-87979679,
电子邮箱:358257532@qq.com。
附件:
1.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分装)生产许可证审查方案(试行).doc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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