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 2019汕尾市“省级转移地方任务”食品抽检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0-201907-17412-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汕尾市“省级转移地方任务”食品抽检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19,8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说明:
1、投标人可以参与个别分包或全部分包的投标,但应对分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2、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其中1个分包;本项目所有包组可兼投但不兼中,如:某投标人参投本项目所有包组,且两个包组综合得分都排名第一,则该投标人按其所参投包组志愿排名先后顺序,只能成为志愿排名序号在前的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包组的为第一候选中标候选人则由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顶替。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CMAF资质认证或具备有效的CMA资质认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须携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CMAF资质认证或CMA资质认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7月22日 至 2019年07月2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9日14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十、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9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22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660-3802023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联系人:钟光锦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传真:0660-3333133 邮编:516600
(三)采购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
联系人:叶志荣 联系电话:0660-3363246
传真:0660-3363301 邮编:5166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pdf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发布人: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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