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粉尘污染、丢弃工业固体废物……近日,济南市环保局公布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其中,济南大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华巽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华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纷纷上榜。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济南大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被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665元,并责令改正。
济南华巽混凝土有限公司干混分公司未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来减少粉尘污染物排放,济南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并责令整改。
山东华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因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工业固体废物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之规定。济南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其罚款1万元,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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