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关于“修订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推动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的有关要求,近日,环保部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基础上,继续组织研究提出了一批新的名录,形成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二是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2017年版)。其中,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包括环境监测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备、废水处理设备、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 材料) 设备。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的发布可为相关企业制定和调整有关产业、税收、贸易、信贷等政策时提供一定参考。
环境监测设备名录如下表所示:
更多名录详见附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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