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目前,新版ISO/IEC17025:2017已经发布,CNAS-CL01:2018征求意见稿已对外征求意见,CNAS-CL11:2015也同步进行文件修订。在本次修订中,经过CNAS电气专业委员会讨论并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决定,将CNAS-CL15:2006《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声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进行技术更新后,作为附录加入CNAS-CL1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现将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机构和人员如有任何意见,请填写随附的《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并于2018年2月8日前邮件反馈至CNAS秘书处。
联系人:王黎雯
电话:010-87928520
E-mail:wanglw@cnas.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CNAS-CL1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征求意见稿)
附件2:CNAS-CL1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附件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说明
目前,CNAS认可的电气检测领域实验室已有一千余家,领域涉及家用电器、通信产品、照明电器、电力高压、电池、电线电缆等多个门类。近年来通过一系列的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发现,目前正在实施的CNAS-CL15:2006《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声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部分内容及要求已不再符合现今电声领域的实际情况,且该文件的部分内容与CNAS-CL11: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相重合。因此,经过CNAS电气专业委员会讨论并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决定,将电声领域的应用说明要求进行技术更新后,加入CNAS-CL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附录中,作为规范性附录执行,同时撤销CNAS-CL15:2006《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声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故本次CL11文件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在附录中加入电声领域的特殊要求;
二、 按照新版ISO/IEC17025:2017的要求对CL11文件的正文部分进行编辑性更新。
具体电声领域的技术要求更新内容主要如下:
一、对人员进行了分级要求,分为通用要求和主观评价人员两个层面;
二、设施和环境条件:①针对不同产品对象设施要求有改动;②表1所列全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的性能要求参数有改动;③增加混响室、试听室的要求;④新版文件引用的GB、IEC标准,新版正文改为不加年号的引用;⑤表2“部分被测产品对测试环境的要求”中增加对主观评价和试听室的内容,部分检测产品合并归类。
目前该文件已经完成了换版修订工作,力争进一步为电气检测领域实验室提供了规范性的指导和说明。
20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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