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弘和-FC2017-057
二、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说明 | 预算总金额 |
丰城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 1批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人民币28万元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证;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申明);
(7)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可不提供)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核查原件;
(8)投标单位实验室必须获得省级或以上 CMA 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开标现场核查原件;
(9)以上证件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四、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4日前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须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
六、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必须在2017年10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并作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按以下账号缴纳。(注: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汇款需注明“XX公司弘和-FC2017-057”,未按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10月24日14:30(北京时间),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三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八、特别提醒:
法定代表人参加应带身份证和法人证原件或被授权人参加应带齐被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保证金凭证。 (以上证书用于资格审查,验后退回)
九、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中的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属于节能及环境标志的产品应优先采购(须提供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书)。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丰城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新城区国贸四号楼对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95-6598033/13707952079
传 真:0795-6598033 电子邮件:353788061@qq.com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的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宜春市财政局 http://www.ycf.gov.cn/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cztb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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