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恢复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等2家单位相关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等2家单位的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进行停业整顿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17年第4号)的要求,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已于近期完成了相应的整顿和整改工作。经我委组织专家现场核查验证,上述两家单位在相应领域的检测能力和规范性已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现决定即日起恢复上述两家单位承担的相关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一、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恢复其吸油烟机产品(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二、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恢复其电器附件(耦合器)产品(CNCA-C02-01: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2017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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