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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信息将每周公开

新华网 2017-01-16 点击 107 次

导读1月12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在全国食药工作会上表示,2017年,在每周公布食品抽检信息的基础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抽检信息也要每周公开。

  1月12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在全国食药工作会上表示,2017年,在每周公布食品抽检信息的基础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抽检信息也要每周公开。

  毕井泉说,食药监总局已经印发2017年食品抽检计划,药品、医疗器械抽检计划也即将印发,各地要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要侧重抽检安全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社会反映强烈的产品。抽检项目要覆盖特别是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真菌毒素等人民群众最为担忧的指标。

  毕井泉要求,检验机构要确保检验数据客观准确。食药监总局加强对承检机构的监督和考核评价,每季度公布考核评价结果,对不合格产品或者问题隐患发现率排在后25%的,同时做到对留样进行复核性检验,发现问题追责到人。

  针对发布的不合格产品抽检信息,食药监总局要求企业所在地省局要在一周内向社会公开风险控制措施并报告总局,三个月内公开案件处罚结果并报告总局。

  毕井泉特别强调,要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的审查,整顿规范功能声称、婴幼儿配方乳粉禁止未经临床证实的功能声称、限制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数量。禁止、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欺诈性宣传。


编辑:宋莉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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