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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全国土壤详查实验室要求(附仪器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016-12-29 点击 1367 次

导读详查实验室包括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实验室主要负责详查样品(包括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的制备和分析测试工作,应主要由各地省市两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中技术能力强、专业水平高、仪器设备齐全、管理严格规范的分析测试实验室组成,必要时可以选择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总体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第三方专业检测实验室。

  近日,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对自己所辖区域内可参加全国土壤污染详查的实验室进行筛选,原则上每个省可推荐的实验室控制在12个以内。

  根据《通知》要求,详查实验室包括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实验室主要负责详查样品(包括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的制备和分析测试工作,应主要由各地省市两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中技术能力强、专业水平高、仪器设备齐全、管理严格规范的分析测试实验室组成,必要时可以选择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总体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第三方专业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全面负责本省(区、市)详查工作质量管理,由各省(区、市)在省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所属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中选定。

  本次通知中,还对实验室的应配备的仪器设备列出了基本要求,详情如下:

  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7年1月20日前,各省(区、市)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详查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并报送通过初步筛选的检测实验室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材料电子件),以及各省(区、市)确定的质量控制实验室名单及相关材料。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所属单位申请详查实验室的申请材料,应经相关部委批准后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送环境保护部。

  (二)2017年1月21日至3月3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组织对各地推荐实验室进行检测能力验证样品考核;组织专家对实验室技术能力进行复核,提出可参加详查的实验室建议名单。

  (三)2017年3月中旬,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公布首批《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推荐名录》。

编辑:宋莉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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