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8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机构选定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4240020004
项目联系人:崔明琪
项目联系电话:13393033636
采购人:新乐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鲜虞街3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8656023
代理机构: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862068
预算金额:3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28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体育大街与东岗路交口世纪华茂A座100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2、具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取得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2年(含)以上;3、食品检验机构注册地不限,但在石家庄地区或新乐市有可供独立支配使用的实验室(由于样品的特殊性,可即时开展相关的检测工作)。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如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认定证书及资质认定附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4.同类业绩:指近三年承担过3次设区市及以上政府食品承检任务,并提供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近3年参加过省级(含)以上机构(或国家级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并获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证件资料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标书编号:SCWY-ZFCG-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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