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重庆市批准发布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共有238项。从标准领域上看,由市质监局批准发布的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强制性地方标准155项,由市城乡建委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领域的强制性地方标准66项,由市卫生计生委批准发布的医药卫生领域的强制性地方标准19项。
从增量上看,2013年制定强制性地方标准7项,2014年21项,2015年6项;从发布年限上看,超过5年“标龄”的170项,5年以内的70项;从归口单位上看,强制性地方标准涉及21个市级单位和部门。通过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实施,有效助推了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规范了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强制性地方标准为我市行政和司法提供了依据,规范了全市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市场准入与行政审批。另一方面,维护了全市公共安全和实施可持续发展。强制性地方标准在技术性贸易、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安全生产等方面承担了重要的强制规范作用,是我市技术法规体系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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