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家庄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ZB-2016-2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银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1-67792890 1893118058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主任 0311-86952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银鹏 0311-67792890 18931180584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监测能力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中常用项(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采样、测试、分析、评价的需要,以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为准;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行业5年(含5年)以上;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所有原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我公司备案,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30 至 2016年08月2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焦北路16号新华区卫生队2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焦北路16号新华区卫生队2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银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1-67792890 18931180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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