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项目,采购人为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漯河公开采购-2016-204号
2、项目需求:承担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理局2016年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共计400批次抽检任务;
3、采购预算:780000元。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投标人在河南省内须设有独立实验室;
5、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6、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
7、投标人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8、具有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壹套)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 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8月2日至 2016年8月 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3、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一致。
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22日上午09:30整。
六、投标文件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招标人: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理局
联系人:卜先生
电 话:177395585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739597977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