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解放路下穿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重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解放路下穿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重2)
项目编号:GJZX-2015-6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凤艳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933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联系方式:甘先生 0775-4295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冰 0775-4293338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仙衣路龙井床巷市卫生局路口直进一百米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解放路下穿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1]23号、[2011]2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中心城区(金港大道至江北大道)。
招标编号:GJZX-2015-650
建设规模:建设道路长1069米,宽50米,双向6车道。
合同估算价:25万元(总价包干)。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以实际开竣工发生的时间为准 。
招标范围:具体为道路工程检测,排水工程检测、照明工程检测、绿化工程检测、人行道工程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无损检测),土钉墙抗拉拨试验等,具体检测范围及数量以施工图及有关规范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还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获得省级(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级及以上的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筑行业检测资格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以来至今完成过20万元及以上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代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 7 月 6 日至2016年 7 月 12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6年 7 月 28 日9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公开开标。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
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交至以下任一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并由收款单位开具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原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6.2.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6.2.2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6.2.3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6.2.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2.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6.2.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地址:贵港市仙衣路龙床井巷市卫生局路口直进一百米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甘先生 联 系 人:杨冰
电 话:0775-4295201 电 话:0775-4293338
传 真:0775-4293338
2016 年 7 月 6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还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获得省级(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级及以上的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筑行业检测资格证书。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以来至今完成过20万元及以上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6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1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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