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总局)港澳台办公室15日在北京签署有关中药检测及标准研究的合作安排,巩固双方在中药科研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合作安排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署署长陈汉仪与总局港澳台办公室主任袁林签署。
陈汉仪在签署仪式上致辞时表示,自2010年卫生署与总局签署首份有关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管协议后,香港与内地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及交流基础。签署新合作安排让双方在制定中药材品质及安全标准方面更紧密合作,进一步加强技术交流,推进两地中医药的发展。
根据合作安排,双方会透过专家会议、研讨会及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中药材标准化技术领域交流,包括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品质与安全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以及有关中药品质与安全检测和风险控制等范畴。
在中药合作方面,卫生署得到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的支持与参与,已完成21种香港常用中药材标准的制定工作,其中7种中药材的标准已于去年在《香港中药材标准》内发布,余下14种中药材的标准亦将于明年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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