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分类:食品_食品包装及接触材料_其他
检测项目:食品添加剂,化学性能,感官指标,重金属,可迁移化学元素,含量分析
荷兰商品法案条例A部分 - 与食品接触的包装和消费品(商品法案(包装和消费品)条例[Warenwetregeling verpakkingen en gebruiksartikelen])包含12类与食品接触材料和器具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这12类材料分别为塑料(第I章)、纸张和纸板(第II章)、橡胶(第III章)、金属(第IV章)、玻璃和玻璃陶瓷(第V章)、陶瓷和搪瓷(第VI章)、纺织品(第VII)、再生纤维素薄膜(第VIII章)、木材和软木(第IX章)、涂层(第X章)、色素和颜料(第XI章)以及环氧聚合物(第XII章)。
2016年11月3日,荷兰卫生、福利及体育部部长公布2016年10月26日1028394-156011-VGP,修订商品法案中的包装和消费品相关条例。新法规发布于Staatscourant 2016中58058号条款下,其中包含多处重要变更,具体包括:
- 修改授权物质列表中的塑料、纸张和纸板、金属和涂层;
- 修改食品接触塑料中使用的有机化学物相应的特殊迁移限值(SML);
- 降低对塑料中锆化合物(表述为锆)总量的SML要求(表1);
- 降低对玻璃和玻璃陶瓷中的锆量要求;从0.05 mg/kg变更为2.0 mg/kg;
- 要求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必须使用1.5%的柠檬酸,限定钝化金属中的锆特殊迁移量。降低上述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SML要求;从0.05 mg/kg变更为2.0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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